邮箱登录 | VPN入口 | 网站地图 | 繁体版 | English
  首  页
机构信息 防治动态 会议培训 科学研究 经验交流 技术指南 健康专题 资源下载 服务信息
  政策法规  综合防治  疫情监测  实验室检测  健康教育  行为干预  治疗关怀  督导评估  国际合作
 
  最新导读 当前位置:首页>>旧版网站>>防治动态>>最新导读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
2009-11-30
       前   言

  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有二十余年,随着感染者不断增加、感染人群的变化和临床病人的日益增多,艾滋病检测工作量逐渐加大,新的监测和检测需求也不断增加,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已遍及全国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妇幼保健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军队等各个系统。近几年,为了适应基层艾滋病检测的需要,一些没有条件建立规范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乡镇卫生院,也陆续建起了艾滋病检测点。遍布全国的实验室网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而坚实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为了更加有效地支持艾滋病监测、咨询检测(包括VCT和PITC)、新生儿感染早期诊断和抗病毒治疗工作,根据《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四免一关怀”等重要方针政策,在向各省、市征求意见基础上,在“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审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的参与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进行修改、增补和完善后,制定出《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版)》,使其既能满足目前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又能体现检测技术的发展。
  本次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增补和完善:(1)在样品的采集和处理中,增加了滤纸干血斑样品、快速检测样品的采集和处理,用于CD4+/CD8+T淋巴细胞测定样品、尿液和唾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2)在HIV抗体检测中,增加了免疫荧光法和化学发光法,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检测策略;(3)在HIV核酸检测中,增加了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流程和适用于窗口期的集合核酸检测方法;(4)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增加了HIV-1的耐药检测;(5)进一步完善了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安全防护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使其更加符合目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6)考虑到技术发展和新的需求,增加了HIV-1新近感染检测和HIV-1的分离培养技术。
  修订后的《规范》共九章,包括:样品的采集和处理、HIV抗体检测、HIV-1抗原检测、HIV核酸检测、HIV-1耐药检测、CD4+ 和CD8+ T淋巴细胞检测、HIV-1的分离培养、实验室生物安全、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
  本《规范》上报卫生部,经获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至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及有关单位。本《规范》将为国家、卫生部与财政部等部委下发的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具体指导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规范》编写组人员:蒋岩、汪宁、李敬云、钟平、康来仪、尚红、邵一鸣、肖瑶、朱红、邢文革、姚均、潘品良、邱茂峰、邢玉兰、秦光明、郭志宏、王佑春、申子瑜、季阳、强来英、朱效科、王哲、严延生、朱关福。
  本《规范》主要国际咨询专家:世界卫生组织Osborne Connie,张岚。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GAP项目Bultery  Marc, Chin-Yih Ou。克林顿基金中国艾滋病项目Trevor Peter。
  本《规范》编写工作联系人:肖瑶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终止《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所有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
  本《规范》解释权属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发布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pdf文件)
  全文下载(Word格式,774k)
 
 
附件:
 
 
字体大小
健康咨询 留 言 板
领导信箱 邮件订阅
在线调查 RSS订阅
 

Copyright©2002-2023 版权所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与免责声明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IE6.0以上浏览器  京ICP备15059134号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 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58900922(中心办公室)
E-mail:office606@chinaaids.cn (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