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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疾控中心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业务督导管理
2017-04-19
    

  为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体系建设,规范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河北省沧州市疾控中心联合运河区疾控中心对传染病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随访管理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导。

  320日上午,沧州市疾控中心联合运河区疾控中心对当月14日由沧州市传染病医院首次较大规模开展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CD4检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导,并就今后治疗管理过程中该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与沧州市传染病医院特需门诊主任于燕民、张静进行了详细地沟通与交流。沧州市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韩芳科长强调,在治疗转型的过渡时期(近1-2年)CD4及病毒载量的检测工作仍然按分时间、分县区进行,每次检测工作至少在开展前一周由沧州市疾控中心与传染病医院进行沟通,确定检测的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电话通知病人到沧州市传染病医院采血,采血当日县级疾控中心派艾滋病科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传染病医院进行信息收集、录入核实,沧州市传染病医院负责样本采集、生物安全送检等工作。

  沧州市疾控中心韩芳科长和运河区疾控中心于海平科长还对本年度各县级疾控中心转介到市传染病医院新加入治疗的50例病例的档案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强调了“一整俩致”(即治疗基本情况表和随访表内容要完整不漏项,纸版和网络要一致,化验单、纸质版、网络报表要一致)。沧州市疾控中心高庆辉科长现场讲解了治疗随访和疫情随访工作的衔接与运行,并现场进行了实际演练和指导。(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  保广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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