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2016年11月定为“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月”,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此期间集中开展主题为“美好青春我做主,红丝带校园行”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防艾知识覆盖到每一所学校、传播到每一个学生。
《通知》要求,小学高年级可采取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开展活动,让小学生了解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中学可采取健康讲座、专题宣讲、命题作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活动,让中学生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性健康知识;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采取健康讲座、专题宣讲、学生论坛、校园网站、微信、社团组织活动、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活动,将性道德、性责任、拒绝和预防不安全性行为作为教育重点,针对有高危性行为学生开展艾滋病警示教育,让大学生熟悉艾滋病防治知识。
《通知》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与卫生计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联系,了解本辖区内艾滋病疫情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艾滋病疫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书面通报,并督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辖区学校开展宣传月活动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和培训宣传骨干。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承担起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学生艾滋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并提供咨询检测、医疗救治、人文关怀等服务。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深刻领会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汇报学生艾滋病疫情,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此项活动是对2015年全省“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周”活动的一次强化,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遏制学生艾滋病疫情蔓延日趋严峻的势头。(江西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龚俊平 操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