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诊断(WS213-2018)》标准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 2018-07-30            来源: 艾防中心

  2018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丙型肝炎诊断(WS213-2018)》标准。本标准是在2008年发布的《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13-2008)》基础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有关要求并参考国外有关诊断标准修订而成。与2008版相比,新标准对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病理学检查、诊断原则、婴幼儿丙型肝炎鉴别诊断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删除了疑似丙型肝炎病例的分类,增加了肝脏弹性测定及病例报告的内容。该标准规定了丙型肝炎的诊断依据和原则以及诊断、鉴别诊断和病例报告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丙型肝炎的临床诊断和病例报告,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艾防中心丙型肝炎与性病防治室  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