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11日,中默项目国家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中默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此次督导活动成员组由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中默项目国家项目办叶少东副主管带队,性艾中心实验室与后勤管理办公室晋灿瑞副主任、规划财务室任佩荣、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张彤副主任、浙江省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潘晓红所长、湖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蒋洪林所长等专家参加督导,福建省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所颜苹苹所长、夏品苍全程陪同督导。
督导组采取听取报告、座谈、现场走访等形式,重点了解福建省疾控中心、福州市传染病医院、福清市疾控中心、福清市人民医院、厦门市疾控中心、思明区疾控中心和杏林医院等项目执行机构的项目指标进展、活动实施、经费执行进度、财务账目整理及项目痕迹资料收集等情况。
督导发现福建省相关执行机构按照项目年度计划开展了各项活动。项目促进了当地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尤其是深化定点医疗机构按新治疗标准收治艾滋病患者,提高了治疗覆盖率和各定点医院的主动性,患者病毒抑制率保持较高水平。HIV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但是存在CD4细胞、病毒载量及耐药检测等结果未及时反馈给病人,抗病毒治疗药物单独存放的库存条件需进一步改善等问题。
福建省对项目财务管理较严格,整体上账目清晰,支持性材料较齐全。财务管理人员已熟悉项目财务管理流程,能及时报账,上半年经费执行率超过80%。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地区报账时支持性材料不充分,如部分固定资产登记和出入库的记录,参加会议或培训的参会总结或出差报告等。部分机构未按活动号和费用类型进行记账。
通过此次督导,督导组肯定了福建省项目活动和经费执行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促进了福建省项目执行机构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规范和细节,对当地艾滋病防治具有一定的推动和助力作用。(中默项目国家项目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