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启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确定西宁市(覆盖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海东市(覆盖平安县、民和县、乐都区、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城市示范区,湟中县、共和县、格尔木市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县(区)示范区,工作周期为五年(2014-2018年)。青海省卫生计生委成立省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示范区工作统筹协调、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着重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示范区工作为着力点,推进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按照方案要求,各示范区将围绕组织保障、监测与检测、宣传教育与政策培训、预防干预、随访治疗关怀救助、社会组织参与和创新模式等七个领域,以发挥多部门优势、动员社会力量为突破口,有效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实现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牧区居民达到8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和青少年达到90%以上,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以上等目标。(来源:新华网/青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