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录 | VPN入口 | 网站地图 | 繁体版 | English
  首  页
机构信息 防治动态 会议培训 科学研究 经验交流 技术指南 健康专题 资源下载 服务信息
  政策法规  综合防治  疫情监测  实验室检测  健康教育  行为干预  治疗关怀  督导评估  国际合作
 
  媒体报道 当前位置:首页>>旧版网站>>防治动态>>媒体报道
 
 
 
广东放宽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艾滋病感染者可入行引争议
2013-05-28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近日公布,9月1日起执行。人们对比发现,新规中各种“不合格”条款从21条减为15条。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原第十三条中多种性病及艾滋病“不合格”的条款被删除;此外,对于部分肢体、视力及听力等残障群体从教,新规也取消了限制。

  放宽体检标准,向更多有志从事教师职业者敞开大门,广东此举赢得了不少掌声,特别是残障群体不再被排除于教师队伍之外,更被称为“零残疾歧视”。然而,新规对人们谈之色变的艾滋病、性病感染者敞开大门,也引起了很多家长的担忧。

 

  好评:反歧视有了政策保障 若因患病而失去教师资格,实属不公

  据了解,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一些省份在招录教师时,其体检标准或多或少地存在对残障人士及面部有缺陷人士的限制性条款。广东新规大幅放开这些限制,赢得了广泛好评。已有19省市残障人士向港澳台及其余30省市寄出建议信,建议向广东学习。

  而对于性病、艾滋病条款的删除,也折射出近年来反对歧视艾滋病的声音在逐渐增强。此前,安徽、四川、江西等省份都曾出现艾滋病毒感染者考录教师被拒的案例,引发了不小争议。

  在广东最初保留这一条款时,反歧视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就曾提出反对,认为这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保护艾滋病毒感染者就业权的规定。

  “不歧视艾滋病患者,不仅仅是口头呼吁,而要落实到政策层面。”广东省中山纪念中学教师刘佳杰表示。中山三乡白石环小学教师邱运来则认为,一个人是否感染艾滋病,与其能否胜任教师岗位并无必然联系,不应被“一票否决”,“患病已属不幸,如果还因此就丧失教师资格,则更为不公。”

  “这具有科学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专家邵一鸣表示,艾滋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社交活动或家庭成员之间的密切接触,都不会引发传染。邵一鸣认为,不仅教师,公务员和餐饮业也应该解除歧视。

 

  批评:难以保证学生绝对安全 教师职业特殊、关系重大,应适当设置准入条件

  新规受好评并不意味着“全票通过”。

  “如果你孩子的老师是性病、艾滋病患者,你会不会担心?”新版标准下发之后,广州海珠区的学生家长黄先生向记者表示了反对意见:“电视里三天两头说女童被性侵、老师虐童的事情,家长本来就已经提心吊胆,放开限制就更没有保障了。”黄先生认为,在家长普遍缺乏安全感的现状下,适当设置教师准入条件并不是坏事。

  黄先生的忧虑,可以说代表了绝大多数家长的看法。教师行业是与学生安危息息相关的特殊职业,关系重大,一旦出事,影响十分恶劣。

  网友“我系Jo_”表示,现在社会复杂,教育监管水平和校园文明程度不尽如人意,教师中不排除道德低下者,万一因此导致严重后果,对教师是公平了,对孩子却是一种不负责任。

  诸多反对之声,难免会影响新规的执行。为让家长放心,不少学校可能阳奉阴违、软性抵制。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学教授袁征看来,条款虽已修订,如何落实还是问题。“若学校以其他各种理由拒收,如何监管?”袁征建议,除了政府以外,还应该允许专业“反就业歧视”第三方机构参与进来,对学校的行为进行科学的调查评估。此外,司法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就业受歧视者的司法保护。(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 贺林平)

 
 
附件:
 
 
字体大小
健康咨询 留 言 板
领导信箱 邮件订阅
在线调查 RSS订阅
 

Copyright©2002-2023 版权所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与免责声明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IE6.0以上浏览器  京ICP备15059134号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 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58900922(中心办公室)
E-mail:office606@chinaaids.cn (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