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审计室成立于2009年5月,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指导。
科室现有在编人员2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2人。
一、主要职责
(一) 纪检监察
1、 协助中心党委、纪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制度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2、 负责贯彻落实中心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心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正确履行职责情况。
3、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中心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督促检查中心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4、 加强党规党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维护和遵守法律、政纪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职业道德教育。
5、 受理中心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受理个人或中心对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开展经常性的党内、外监督。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违纪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或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7、 结合实际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制订和完善各项纪检监察制度和措施;起草中心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
8、 参与并监督中心招标采购活动;
9、 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中心领导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部审计
1、 督促检查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2、 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
3、 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4、 审计卫生、科研和防治项目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 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物资器材购置等专项审计调查;
6、 按照中心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
8、 拟定中心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9、 承办法律法规规定、中心党委或主要领导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 财务监督指导
1、 定期检查、抽查中心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2、 检查评估财务督导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
3、 监督检查财务督导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和执行情况;
4、 对重要的财务督导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督导部门或单位落实督导意见情况;
5、 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财务督导工作任务;
6、 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audit@chinaaids.cn
科室联系电话:5890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