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会议在上海市召开

发布时间: 2015-05-04            来源:

  2015年2月10-1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在上海市召开了“二〇一五年全国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肯定了2014年全国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在政策保障、服务网络、干预治疗和重点人群防控等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分析了防治工作进展与“十二五”行动计划要求之间的差距并明确了2015年重点工作要求。

  会议总结了2014年几项重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通报了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检测、治疗情况以及美沙酮门诊和针具交换点、自愿咨询检测等工作具体情况。

  会议明确了2015年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建立针对不同人群的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库。对于大众人群要以普及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为重点;对于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要以艾滋病危害的警示性教育和改变危险行为为重点,促进其“自重、自省和自觉”;对于感染者要以宣传合法权益和履行社会义务、树立生活信心为重点,促进其讲道德、守法律,减少艾滋病传播。此外,要把重点、节点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把重点地区和全国性宣传结合起来,形成宣传教育的常态化。

  二要查找差距,大力推进防治工作。各地要对照“十二五”行动计划的目标,在示范区率先按照“一县一策”(即针对每个地区疫情情况不同,确定适合当地特点的艾滋病防治策略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工作思路,分析差距,调整策略和措施,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努力实现目标。

  具体指标上,建议扩大检测2015年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人数能够达到10万人,扩大治疗新增加治疗病人数能够达到9万人。重点提高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感染者随访及配偶检测、高危人群HIV抗体检测、抗病毒治疗、美沙酮维持治疗等工作质量。

  具体措施上,在扩大检测工作方面,要认真落实即将印发的《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大监管场所发现力度。充分发挥综合医院作用,重点门诊科室对就诊者采用知情不拒绝检测策略,加强就诊者艾滋病检测。重点发挥社区组织作用,加大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检测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尝试探索“自我检测”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推广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在干预工作方面,要研究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间的衔接机制,加快推进维持治疗工作开展。要进一步推进安全套工作,探索针对老年嫖客、流动卖淫妇女的有效干预模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扩大单阳家庭中感染者早期抗病毒治疗工作覆盖面和质量,扩大在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和卖淫妇女人群中感染者的早期抗病毒治疗试点工作。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会同学校探索针对青年学生同性性行为的宣传教育与干预。在扩大抗病毒治疗工作方面,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抗病毒治疗标准,在感染者或病人同意、保证治疗依从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大抗病毒治疗范围。疫情严重地区,要逐步扩大“一站式”服务试点推广。在加强随访管理方面,要逐步探索和推进将感染者随访管理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病人的治疗和随访管理回归到医疗机构。同时,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首次咨询和流调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随访管理工作质量,减少二代传播风险。

  三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防艾作用。各地要统筹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和当地经费,将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防治总体规划,逐步建立防艾社会组织登记、培育、管理、监督机制,按照即将颁布的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要求,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社会组织基金管理和使用模式,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开展防治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强性病、丙肝防治工作。对于性病防治工作,各地要促进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结合,整合资源,重点加强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加强疫情报告和分析,正确掌握疫情趋势,制定针对性措施;探索和推广性病门诊在高危人群干预和社会组织参与中的经验和成功模式;做好《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

  对于丙肝防治工作,各地要加强大众人群丙肝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加强疫情监测和病例报告质控。结合艾滋病干预,加强吸毒人群丙肝防治工作。在丙肝流行重点地区建立疫情早期预警机制,通过疫情监测、舆情监测和哨兵医生报告机制,对丙肝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会议还就中央转移地方经费管理经验、社会组织动员、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低档暗娼干预等进行了经验交流。(性艾中心宣传教育与信息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