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暗娼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落实和执行情况,2015年6月,由云南省防艾局牵头组织对昆明、曲靖、红河、文山、德宏和保山共6个州(市)开展督查工作。旨在通过开展对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督查,提高各地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HIV检测、健康证/检测卡、推套防艾和阳性暗娼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的传播。
督查分为三个组,每组负责2个州(市),分别由云南省公安厅、省妇联和省防艾局的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省公安厅、省妇联、省防艾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局的相关人员组成。每个州(市)抽查2个县(市、区)。督查内容包括:各州(市)、县(市、区)防艾办(局)的工作部署及其公安局、妇联、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全省统一的公共场所(住宿、娱乐、沐浴三类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含HIV检测)的使用情况;三类场所外暗娼HIV检测卡或健康证的使用情况;安全套的发放及推广使用情况;对检测发现的HIV阳性暗娼进行结果告知、转介抗病毒治疗、是否继续卖淫、关怀救助、处罚管理等情况;每县(市、区)随机现场抽查住宿场所4家、娱乐场所2家、沐浴场所2家,查看持健康证(检测卡)情况、公共场所安全套的获得途径、是否在营业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暗娼获得安全套的途径及使用情况;抽查劳务市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大型工地各1家,了解流动人口安全套的推广及使用情况;访谈所抽查场所的业主/老板、同伴骨干或暗娼等,了解其对健康证(检测卡)、安全套推广使用、阳性暗娼管理工作的认知及配合等情况;了解各地开展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措施或建议等。要求各组将督查情况对各州(市)、县(市、区)进行现场反馈。(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所干预室 李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