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7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艾办函〔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2018年12月1日是第31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营造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就做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参考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宣传活动主题,我国2018年宣传活动主题为“主动检测,知艾防艾,共享健康”(英文主题为“Know your status”,知道你的感染状况)。活动主题旨在强调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对防治艾滋病、实现“三个90%”目标和共享健康生活的重要意义。明确检测是知晓艾滋病感染状况的唯一途径。倡导通过检测知晓感染状况,进而采取治疗和预防措施,有助于控制艾滋病,共享健康生活,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同志汇报防治工作形势、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动员和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考察、座谈等形式,深入防治一线,了解工作情况,慰问基层防治人员,调研艾滋病防治工作,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作出表率。
(二)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人物影响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大众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要持续加强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等场所广泛张贴、播放宣传材料,发挥高校社团和青年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和性健康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性教育。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干预、动员检测、关怀救助等活动,动员企业、基金会等单位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宣传和捐款捐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启动全国艾滋病检测咨询月活动。为提高社会公众艾滋病检测认识,普及艾滋病检测方式和途径,提高易感染艾滋病危险人员主动接受艾滋病检测服务意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国艾滋病检测咨询月”宣传系列活动(活动方案另行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本地“艾滋病检测咨询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印发宣传活动通知,组织相关活动,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营造艾滋病防治宣传高潮。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工作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作了“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海报及“全国艾滋病检测咨询月”宣传材料电子模板,近期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参考上述模板制作本地宣传材料。
(三)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2018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情况与效果(含“全国艾滋病检测咨询月”活动),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我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uoaiban@chinaaids.cn。
联 系 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刘宇婧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时 颖
联系电话:010-63025509,68792364
传 真:010-68792362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