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艾中心网站示范区版块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0-05-20 来源:
为提高国家示范区办公室与各省及县/区示范区办公室沟通的及时性,使各示范区进展和经验得到及时交流,我们利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为各示范区搭建工作经验交流平台。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现将各示范区上报到全国示范区办公室的信息管理作如下规定:
1、 要求各示范区及省示范区办公室指定邮箱上报稿件,全国示范区办公室将默认这些邮箱地址投来的稿件,审核后上网。对于需要修改稿件,将与投稿单位沟通确认后上网。非默认邮箱的投稿将不予采纳刊登;
2、 稿件统一投送到全国示范区办公室公共邮箱:scaids@chinaaids.cn;
3、 名称统一注明为:“XX省XX市XX县投稿:XXXXXXXXX.doc”,文章字体统一设置为宋体,5号字,如文章中配有照片,将图片插入文字,并做好排版;单独发送图片的投稿请保存为.jpg格式并对每张图片进行简短的文字说明;
4、 各示范区办公室投送稿件应该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所投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省将邮箱地址于2010年6月1日前上报我办进行备案。
联系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于锴
电话:(010)58900972 传真:(010)58900972
电子邮箱:scaids@chinaaids.cn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投稿邮箱登记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