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国家级培训班在京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14-07-28 来源:
为了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的通知精神,顺利启动和实施第三轮示范区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性艾中心)于2014年7月17-18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国家级培训班。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夏刚副局长、焦振泉处长、刘清副处长,性艾中心吴尊友主任、韩孟杰书记、孙江平副主任、刘中夫副主任和葛利荣副书记以及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中心的工作人员,全国31个省(区、市)卫计委和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专家共计14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第一天上午会议由焦振泉处长主持。首先,夏刚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以下几点进行了强调:第一,通过抓好以点带面,做好新一轮防治示范区工作;第二,加强区域联动,形成区域防治格局;第三,整合资源,落实经费,加强督导;第四,要充分发挥第三轮示范区作为艾滋病疫情稳定器、艾滋病防治试验田和先锋号的作用。希望大家能够在这个重要时期将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到一定高度并有所作为,争取积累更多的经验和实践。随后,吴尊友主任介绍了上半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参会代表分享了下半年工作重点和需要破解的难题等信息。刘清副处长就中央补助地方2014年艾滋病防治项目进行了介绍,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算编制原则、经费下拨的相关要求、项目物资采购、监督审计、绩效考核等内容。最后,孙江平副主任全面介绍了第三轮示范区总体工作,包括基本情况、经费保障、工作内容、管理机制等,并回答了参会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
7月18日下午的会议由韩孟杰书记主持,性艾中心流行病学室崔岩主任、参比实验室蒋岩主任、预防干预室徐杰副主任、综合防治与评估室毛宇嵘主任、治疗与关怀室马烨副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临床防治室王千秋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女保健部王爱玲副主任分别就艾滋病监测在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艾滋病检测现状、挑战及应对,高危人群干预策略,延伸检测咨询服务,提高检测发现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与治疗,性病门诊在性病防治中的作用模式探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参会代表所提出的问题。
7月19日上午的会议由刘中夫副主任主持,性艾中心丙肝与性病防治室王晓春主任、政策与社会学室吕繁主任和北京航天科技集团袁建华教授分别就丙肝预防控制,性病就诊者的HIV和梅毒检测,完善防治体系、创新社会管理,以及第三轮示范区评估框架进行介绍并回答了参会代表提出的问题。之后,孙江平主任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强调:示范区整个框架是顶层设计,大部分是原则性和指导性的;示范区推动工作放到了省级,希望省级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工作扎实推进,通过示范区工作解决当地的实际问题。目前,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一些技术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力争在五年之中能够解决其中部分难题。第三轮示范区工作中建立了强有力的专家团队,会尽力协调解决各地的需求和问题。
焦振泉处长对培训班进行了总结。他表示示范区的启动将为基金建立和经性传播防治模式探讨工作提供一些经验。目前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人数逐年增加,而防治队伍并没有相应地壮大,应该转变思路,破除单打独斗的思想,动员更多人员参与。借助示范区工作平台,围绕“十二五”等目标的实现,将服务扩展到整个医疗服务中。要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警示性和有效性,改变以往“运动式”的模式。针对流动暗娼、大年龄暗娼、老年感染者增加以及MSM人群中年轻人比例增加等一系列问题,通过这轮示范区工作的开展摸索出合适的工作方式方法。要进一步加强示范区的组织管理、经费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组织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让他们认识到示范区工作的重要性。示范区经费作为专项经费,要按照正常渠道及时下拨,不能打任何折扣。每年都会将结果通报给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每年都会组织交流活动,对执行情况不好的示范区将采取整改、警告和摘帽等措施。第三轮示范区成立了7个专家组,专家组一定要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和有重点地帮助与支持示范区开展试点和探索,并且责无旁贷地提供相应的支持。要切实地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为过渡期,今年的工作结果将直接影响国家以后经费投入,也决定了社会组织以后能否全力支持我们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性艾中心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及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办公室秘书处 李慧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