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市医疗机构进行性病漏报调查及梅毒核查督导

发布时间: 2013-08-01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定州市性病诊疗环境,提高性病防治工作及性病疫情报告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的通知精神,加大定州市性病防治和性病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力度,定州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人员于201371-5日对定州市报病的医疗机构进行性病漏报调查及梅毒核查报告准确性进行了现场督导。

  本次督导检查了报病5家医院(定州市人民医院、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河北省七院,邢邑卫生院、定州市五院)对门诊日志、疫情报告卡、PITC服务、实验室的操作规程、登记本的记录及报告单的填写逐一进行核查,进一步强调了性病诊断标准知识要点与报病要求就现场医务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细致的讲解。

  从总体看,定州市性病诊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较完善,其他不做性病诊疗的医疗机构要做好性病的转诊工作,需要改进的问题已当场提出,并以督导记录的形式下发,主要问题有:无性病诊疗的医疗机构门诊日志不健全,性病疫情登记不规范,由于单位报病人员的不断更换,导致有的报病人员对性病诊断标准和报病要求不清楚,只根据实验室一项结果阳性就报告,导致报病不规范。

  定州市疾控对医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1)要规范性病疫情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加强性病实验室管理,规范实验室操作;(2)要加强对辖区内性病诊疗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性病诊断、检测水平和性病监测能力,同时加强对性病漏报情况的调查,提高报告质量,降低性病漏报率。(3)性病诊疗机构要加强性病报病意识,对梅毒、淋病病例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均达到95%以上。(4)其他不做性病诊疗的机构要做好转诊工作。(河北省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 杨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