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对2012年上半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 2012-08-29 来源:
为使各县(市)、各单位及时掌握本辖区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落实质量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新疆阿克苏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县(市)2012年上半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按照“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责任书”和2012年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的要求,依据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数据,对各县(市)2012年上半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质量指标进行了统计,并将督查情况和统计数据呈报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抄送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各县(市)按照督导通报逐项对照,针对低于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的指标,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2012年上半年,各县(市)、各单位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地区疫情特点与防治需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加大监测检测、预防干预、感染者/病人管理、抗病毒治疗等工作措施,各项工作较2011年有明显提高。
地区认真落实三逢措施,即:“逢孕比检”、“逢婚必检”、“逢院必检”。“逢院必检”覆盖了地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均已开展免费婚前检查、艾滋病免费检测及健康咨询。2012年1月1日-6月30日,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完成HIV检测272327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68.1%,其中婚前和孕产妇HIV抗体检测率均为100%。
2011年下半年开始,各县(市)积极开展对“单阳家庭”和CD4细胞指数35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2012年1月1日-6月30日,地区新增成人抗病毒治疗45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2.0%;新增儿童抗病毒治疗1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6.9%。
温宿县、拜城县、乌什县、库车县阿拉哈格镇卫生院4个新增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2012年上半年均已收治病人,开展了服务工作。地区4个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6个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已覆盖8个县(市),截至2012年6月30日,在治人数50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1.6%。
卫生系统积极与妇联、民政、工商、教育等单位联系,“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范围不断扩大,大部分县(市)落实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暂行办法》,在保密和自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致孤儿童、困难家庭纳入扶贫和低保、进行生活救助、解决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卫生局 陈虹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