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12-06-0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其中确定的“十二五”行动目标是: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到2015年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艾滋病新发感染数比2010年减少25%,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0万人左右。
  该《行动计划》提出了四大类工作目标,即各类人群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工作目标、各类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工作目标、孕产妇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规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工作目标和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开展婚前艾滋病免费筛查的地区具备开展艾滋病和梅毒快速检测的工作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的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至5%以下;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70%以上。100%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主动为有艾滋病感染风险的就诊者提供必要的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服务,70%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检测,95%的监管场所将艾滋病检测列为新进被监管人员常规检查内容。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规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0%以上,治疗持续12个月的比例达到85%以上;90%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结核病相关检查,符合治疗条件的双重感染者接受抗结核菌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0%以上;符合标准的病人服用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比例达到80%以上;累计接受中医民族医药治疗人数比2010年增加70%。梅毒患者和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比例均达到80%以上,全区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增长幅度控制在5%以下,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降至30/10万活产数以下。全区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和梅毒检测的能力,为100%的住院病人和有需求的门诊病人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开展婚前艾滋病免费筛查的地区,自愿接受艾滋病抗体筛查和梅毒检测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为确保达到上述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扩大治疗覆盖面、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务和管理等策略与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的职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