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接受自治区级考核评估
发布时间: 2018-06-18 来源:
2018年4月3-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峰带队,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四个区的疾控、妇幼以及抗病毒治疗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大众、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学校和党政学院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抗病毒定点治疗机构的工作质量;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自治区财政经费拨付以及当地财政落实情况;各专业部门从事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在岗情况。现场查看了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友谊医院沙区分院、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儿童医院分院、新疆医科大学五附院7个抗病毒治疗点,同时进行居民知晓率专题调查。
4月8日,就此项工作召开了反馈会。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常建梅,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辖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及艾滋病防治科、妇幼科负责人,抗病毒治疗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市中医院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妇幼保健院母婴干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反馈会上,张峰副主任指出了乌鲁木齐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部分县区对艾滋病治疗工作不重视,友谊医院沙区分院抗病毒治疗待建立完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较低;距离完成国家考核指标还有一些差距。同时提出建设性建议,希望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尽快建立治疗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被列入医院等级医院评审考核内容之一;提高抗病毒治疗的覆盖率及有效率。各婚检机构要提供艾滋病筛查服务,各社区服务中心为前来申领母子健康手册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的艾滋病检测,尽早确定其感染状况;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继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有机结合,重点提高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等阳性较为集中地区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能力, 争取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新疆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科 张曼供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控中心性艾中心 龚小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