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共享联动 智慧防艾——广西钦州市六大举措推进艾滋病综合治理预防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0-22            来源: 广西自治区钦州市疾控中心

 
  近年来,广西自治区钦州市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的关键作用,坚决遏制艾滋病经性和毒品传播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预防艾滋病综合治理领域的各项工作呈现出六大创新亮点。

  打破常规,在全区率先成立市公安局防艾办

  为确保防艾经费专款专用、防艾工作专人专管,钦州市公安局从2013年起成立市公安局防艾办,也是全区公安系统内首个成立防艾办的地市,由分管禁毒的副局长专管,从情报、治安、禁毒、监管场所、宣传及综合部门抽调民警担任防艾办成员,综合协调全局防艾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公安局也按市公安局要求相应成立县(区)公安局防艾办开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转变观念,全国首创“红丝带—微艾”APP

  自钦州市被列为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来,市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多次就涉艾违法犯罪人员管控重点、难点进行交流座谈,针对涉黄、涉毒、涉外的突出问题,钦州市以预防艾滋病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遏制艾滋病经性和毒品传播为主攻方向,依托公安机关现有的信息化资源,结合卫生防艾部门的工作需要,两部门立项开展涉艾违法犯罪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利用现代公安信息技术涉艾违法人员的管控,打通公安机关与卫生防疫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有效互通,实现涉艾违法人员从“抓获-检测-关押-转介-随访-干预”的闭环管理,大大降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民警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风险,在提高钦州市涉艾违法人员的动态管控水平与能力的同时实现了对该七类人员的转介、随访、治疗无缝对接。

  共享联动,在全区首创分级联络员制度

  为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钦州市的市、县(区)防艾办分别与市县(区)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确定防艾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逐步建立起“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全市公安、卫生健康部门防艾工作分级联络员制度。目前公安端分十个层级,分别对应基层、县分局、监管场所、市局四级层面的办案民警、防艾专干;卫生健康端分九个层级,分别对应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防艾专干等。通过建立有效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卫生干预措施及公安强制手段互为补充,共同发挥各自平台优势在艾滋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了防艾工作的顺利开展。

  重点突出,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犯罪立竿见影

  钦州市公安局防艾办认真履行职责,重点指导各县(区)公安分局扎实开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专项行动,强势出击,利用现代公安信息技术,对拒不接受干预的重点进行关注,以打击传播艾滋病犯罪为切入点,开创了精准防艾—打击传播艾滋病犯罪“三百”工作法,精准预防、精准打击,有力斩断卖淫嫖娼传播的渠道。“一百”是抓获卖淫嫖娼人员HIV检测率达到100%;“二百”是送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的HIV检测率达到100%;“三百”是对工作发现或者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故意传播艾滋病犯罪线索查处率达到100%2020年,针对农村地区艾滋病上升的趋势,立即制定下发《钦州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农村地区卖淫嫖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抓获涉黄涉毒人员送至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检测。

  理顺机制,创建特殊监区医院模式

  2014年起,钦州市监管场所在押人员连续四年入所前HIV检测100%。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湾分院有效解决了涉艾在押人员羁押期间治疗难的问题,填补了公安监管场所无相关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对接的空白,有效确保了监管场所人员HIV检测率达到100%和涉艾人员出所转介率100%

  多措并举,全方位创新防艾宣传教育模式

  近年来,钦州市公安局的防艾宣传工作由原来的单纯对防艾知识进行宣传教育,转变为结合禁毒、法制、110、反诈、防溺水、防校园欺凌、急救技能等日常业务工作的联合宣传教育模式。通过“12.1”世界艾滋病日、“6.26”国际禁毒日和公安日常宣传活动,联合警察协会和其他公益社会团体,全方位宣传禁毒防艾知识、拓展宣传渠道,采取广场宣传、电影进社区、走进警营、文艺汇演、车贴、健步走、“艾”心助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激发了全民参与防治艾滋病热潮。通过《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三封信”入车站、流动课堂入校园、开展中小学生拒毒防艾主题教育“六进”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宣传培训,开通全区公安机关第一个以艾滋病为主题的“关艾钦春”公众服务号,每周更新防艾知识和涉艾信息,向全市在校学生和群众进行禁毒防艾、健康知识宣传,提供艾滋病咨询服务。

(广西自治区钦州市疾控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