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15-11-04            来源:

  2015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健全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各学段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以及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开展相关入学教育的要求。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将性道德、性责任、拒绝和预防不安全性行为作为教育重点。《通知》要求,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合理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学校要向学生提供咨询检测点的联系方式。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要为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学生、感染者和病人提供相应的行为干预、告知、随访管理及抗病毒治疗等服务。《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学校艾滋病防控责任,在技术支持、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定期进行督查并通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将对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